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30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在全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把守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布局2020年春季开学及网上教学安排,明确“返校延迟、授课及时”教学目标,提出了“分类指导、精心施教”网上教学思路,经过全校师生共同努力,全校网上教学平稳运行,效果凸显。

我校始终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教学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教学单位齐心协力,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在线教学质量。为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及时改进,学校拟组织各教学单位开展期中教学自查工作。

一、自查时间

4月29日—5月10日

二、自查单位

全校所有教学单位(包括国际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及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

三、自查内容

各教学单位主要围绕在线教学情况(理论和实验课程的开设课程情况,未开设课程及原因、计划,教师参与情况及教学情况,在线教学开展进度,学生学习效果,已完结课程考核情况或计划,在线教学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否解决等)和2020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情况,学生开题情况,保障在线指导效果的计划或方案,中期自查情况,在线指导效果,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是否解决等)进行自查,另外可视情况对本单位的教案、课件及听评课情况进行自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将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除了教学基本情况外,自查报告要重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为了推动持续性改进所采取的措施。

2.没有本科毕业生的教学单位无需自查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情况;

3.请各教学单位在5月11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188249@qq.com,纸质版(加章)于开学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处。

2020年4月29日